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肠热津亏所致的便秘,症见大便干结难下、腹部胀满不舒习惯性便秘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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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火麻仁、苦杏仁、大黄、枳实、姜厚朴、炒白芍。 |
乌梅、黄连、干姜、木香、罂粟壳、延胡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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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阿房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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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590 |
国药准字Z61020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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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肠热津亏所致的便秘,症见大便干结难下、腹部胀满不舒习惯性便秘见上述证候者。 |
调和肝脾,涩肠止痛。用于肝脾不和,泻痢腹痛,慢性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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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6g;小蜜丸一次9g;大蜜丸一次1丸。—日1-2次。 |
口服。一次4g(3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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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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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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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肠热津亏所致的便秘,症见大便干结难下、腹部胀满不舒习惯性便秘见上述证候者。 |
调和肝脾,涩肠止痛。用于肝脾不和,泻痢腹痛,慢性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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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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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严重腹泻者应及时就医;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