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干咳,咽干,咽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川贝母、枇杷叶、苦杏仁、麦冬、地黄、桔梗、薄荷、甘草。辅料为蔗糖,防腐剂(苯甲酸钠)。 |
熊胆、龙胆、黄连粉、大黄、黄芩、决明子、菊花、地黄、栀子、木贼、冰片等17味。辅料为淀粉。 |
|
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密之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吉林真元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601 |
国药准字Z2202608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干咳,咽干,咽痛。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小儿酌减。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干咳,咽干,咽痛。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食物。2.痰湿咳嗽不宜服,其表现为咳嗽痰多,痰粘腻或稠厚成块,伴有食倦,食少腹胀,大便稀溏。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糖尿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5.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3.药服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