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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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玻璃酸钠 |
黄连、大黄、黄芩。辅料为微粉硅胶、微晶纤维素、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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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Santen Pharmaceutical Co.,Ltd. |
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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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30583 |
国药准字Z2009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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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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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1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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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几率种类0.1~5%以下0.1%以下过敏症眼睑炎、眼睑皮肤炎 眼瘙痒感、刺激感、结膜炎、结膜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 眼脂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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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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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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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1.作用机制玻璃酸钠可与纤维连接蛋白结合,通过该作用促进上皮细胞的连接和伸展。此外,由于其分子内可保有众多的水分子,因而具有优异的保水性。2.促进角膜创伤治愈作用(家兔)对家兔角膜上皮创伤模型,用玻璃酸钠滴眼显示有促进创伤愈合的作用。3.促进角膜上皮伸展作用(家兔)对离体家兔角膜片的培养组织,玻璃酸钠可以促进角膜上皮细胞层的伸展。4.防止角膜干燥作用(家兔)对离体家兔角膜滴用玻璃酸钠,与人工泪液相比可显著地防止角膜干燥。5.临床效果包括双盲试验在内的临床试验显示本品对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干燥综合征(Sjǒgren syndrome)﹑配戴隐形眼镜等各种原因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患者有效。有效率为67.5%(83/123例)。毒理:滴眼毒性对家兔进行了下述滴眼毒性试验,未见任何眼刺激性及毒性。动物种类滴眼时间药物浓度滴 眼方法试验结果 家兔7天1%及2%1次1滴,1天5次未见眼刺激性及毒性 7天0.5%1次1滴,1天3次4周3%及0.5%1次1滴,1天8次26周3%1次1滴,1天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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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配戴隐型眼镜时滴眼。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