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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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乙胺丁醇,其化学名称为[2R,2[S-(R*,R*)]-R]-(+)2,2’-(1,2-乙二基二亚氨基)-双-1-丁醇二盐酸盐。 |
活性成份盐酸纳洛酮的化学名称、分子式、分子量如下:化学名称:17-烯丙基-4,5α环氧基-3,14-羟基吗 啡喃-6-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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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锦州九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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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0228 |
国药准字H10970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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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用于急性酒精中毒,限于步态不稳定、话多、不连贯、欣快、共济失调、感知迟钝、困倦、瞌睡、但不伴有昏迷寄生命体征改变的急性酒精中毒的酩酊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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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需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合使用。1.初治:口服,按体重15mg/kg,一日1次;或一次25~30mg/kg,最高2.5g,一周3次;或按体重50mg/kg,最高2.5g一周2次。2.复治:口服,按体重25mg/kg,一日1次,连续60天后,继以按体重15mg/kg,一日1次。3.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按体重15~25mg/kg,一日1次。 |
舌下含服。一次0.4~0.8mg(1~2片),根据病情需要可重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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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已知视神经炎患者、乙醇中毒者、及年龄<13岁者应谨慎使用。 |
本品有轻度嗜睡,偶见恶心、呕吐、心动过速、高血压及烦躁不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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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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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属于妊娠危险C级的药物,所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应特别谨慎。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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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分枝杆菌所致的肺结核和肺外结核,亦可用于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用于急性酒精中毒,限于步态不稳定、话多、不连贯、欣快、共济失调、感知迟钝、困倦、瞌睡、但不伴有昏迷寄生命体征改变的急性酒精中毒的酩酊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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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痛风、视神经炎、糖尿病眼底病变、肝、肾功能减退患者慎用。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减量。2.单用本品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3.治疗期间应检查:(1)眼部,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在用药前、疗程中每月检查一次,尤其是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mg/kg的患者。(2)由于本品可使血中尿酸浓度增高,引起痛风发作,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血清尿酸。4.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5.如发生胃肠道刺激,本品可与食物同服。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因此本品一日剂量宜1次服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高血压、低血压、心律不齐及心功能障碍者慎用。 2.酒精中毒伴严重呕吐者,应改用盐酸纳洛酮注射液或常规治疗。 3.本品应严格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