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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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苷 |
丹参、发酵虫草菌粉、桃仁、松花粉、绞股蓝、五味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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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锦州本天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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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459 |
国药准字Z20050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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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活血祛瘀,益精养肝。用于乙型肝炎肝纤维化属“瘀血阻络,肝肾不足”证者,症见胁下痞块,胁肋疼痛,面色晦暗,或见赤缕红斑,腰膝酸软,疲倦乏力,头晕目涩,舌质暗红或有瘀斑,苔薄或微黄,脉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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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24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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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偶见服后有胃中不适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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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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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活血祛瘀,益精养肝。用于乙型肝炎肝纤维化属“瘀血阻络,肝肾不足”证者,症见胁下痞块,胁肋疼痛,面色晦暗,或见赤缕红斑,腰膝酸软,疲倦乏力,头晕目涩,舌质暗红或有瘀斑,苔薄或微黄,脉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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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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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 4.服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脾胃虚寒者慎用;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4.有出血倾向者慎用;5.如出现头晕、心悸、失眠等不适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