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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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苷 |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三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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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锦州本天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国嘉联合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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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459 |
国药准字H20041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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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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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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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过敏反应:偶有发生荨麻疹样红斑,停药即消失,可致发热、头痛等过敏反应。 2、消化系统:可发生腹胀、腹泻、腹痛、恶心、肠鸣等胃肠反应。 3、泌尿系统:可引起尿液变色。 4、内分泌系统:长期服用可致甲状腺功能亢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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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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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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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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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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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 4.服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服用期间应避免饮酒;4.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5. 儿童用量需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