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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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苷 |
氧化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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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锦州本天药业有限公司 |
济南明鑫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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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459 |
国药准字H20051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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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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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口服,每次 0.2g~0.3g(2~3片),每日三次,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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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食欲减退、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以及乏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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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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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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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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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 4.服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