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复方制剂,具有消炎止痛双重功效。适用于治疗溃疡性牙龈炎、牙周炎、齿龈脓肿以及梭状杆菌引起的急性牙感染和拨牙前后的消炎止痛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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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胶囊含甲硝唑 |
主要成份为右旋糖酐70。 化学结构:右旋糖酐70系蔗糖经肠膜状明串珠菌L-M-122号菌(Leuconnstoc mesentoroides)发酵后发生的高分子葡萄糖聚合物,经处理精致而得。本品含0.015%的抑菌剂西曲溴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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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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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465 |
国药准字H20020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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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具有消炎止痛双重功效。适用于治疗溃疡性牙龈炎、牙周炎、齿龈脓肿以及梭状杆菌引起的急性牙感染和拨牙前后的消炎止痛剂。 |
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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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三次,每次2粒。 |
根据病情需要滴眼,每次1-2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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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 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如胃痛、胃烧灼感、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6)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
可能会有暂时性的视物模糊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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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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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婴幼儿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老年用药:采用正常推荐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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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具有消炎止痛双重功效。适用于治疗溃疡性牙龈炎、牙周炎、齿龈脓肿以及梭状杆菌引起的急性牙感染和拨牙前后的消炎止痛剂。 |
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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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有效成份为两种安全有效的西药,其一芬布芬为长效的非甾体抗炎镇痛药,进入体内后代谢成为联苯乙酯,后者具有明显的抗炎等药理活性,主要与PG(前列腺素)的合成受到抑制有关;动物实验表明,芬布芬的抗炎镇痛作用强于阿司匹林。其二甲硝唑对大多数厌氧菌具有强大抗菌作用,杀菌机制之一是其硝基还原成一种细胞毒,而作用于细菌的DNA代谢过程,促进细菌死亡。 |
右旋糖酐70滴眼液是一种拟天然泪液的灭菌滴眼液,能与泪液结合,并可替代泪膜,消除因眼球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感。干眼症患者的角膜上皮细胞间联结遭到破坏,致使角膜上皮通透性增高,右旋糖酐70滴眼液可使角膜上皮得以修复,通透性降至正常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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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用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7.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8.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9.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10.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11.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
1.请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用后盖紧瓶盖。 2.药液变色或浑浊时请勿使用。 3.使用后如果感到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或病情加重持续72小时以上时,应停药并请医生诊治。 4.打开瓶盖超过一个月后勿用。 5.放置在儿童不宜触摸到的地方。 6.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