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多种感染,如泌尿生殖系统、肠道、呼吸道、皮肤软组织等部位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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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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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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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178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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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多种感染,如泌尿生殖系统、肠道、呼吸道、皮肤软组织等部位感染。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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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静脉滴注,一次0.20.4g,一日2次,稀释于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中滴注。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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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诺氟沙星可能引起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偶见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肝功能异常、血尿等。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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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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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多种感染,如泌尿生殖系统、肠道、呼吸道、皮肤软组织等部位感染。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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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遵医嘱使用;2. 过敏者禁用;3.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慎用;4.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 避免与含铝、镁药物同时服用;6.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7.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