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轻度至中度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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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巴柳氮钠。 |
本品每支10ml含玻璃酸钠10mg。辅料为:无水枸橼酸、枸橼酸钠、山梨醇、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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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名森制药有限公司 |
德国悟兹法姆药业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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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159 |
注册证号H2015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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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轻度至中度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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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巴柳氮钠片: 口服,一次1.5g,一日4次,饭后及睡前服用。疗程8周。 巴柳氮钠胶囊: 口服。成人每次2.25g(5粒),一日3次,直至症状消失,一般疗程8周,最多服用12周。 巴柳氮钠颗粒: 口服,一次2.25g,一日三次,餐前半小时服用,一疗程8周。尚无使用本品超过12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资料。 |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需使用频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软性隐形眼镜的配戴更加舒适,且不会形成任何的附着或残留物。本品适于长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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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水杨酸、巴柳氮钠胶囊中任何成分或巴柳氮钠代谢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2、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详情见产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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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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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可以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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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轻度至中度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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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不良反应包括:腹痛、腹泻;偶见消化系统: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便秘、消化不良、腹胀、口干、黄疸;呼吸系统:咳嗽、咽炎、鼻炎。 2、其它:头痛、关节痛、肌痛、疲乏、失眠、泌尿系感染。 |
本品包含玻璃酸的钠盐,是一种存在于眼部和身体其他一些部分的天然物质。玻璃酸钠的特性是可以在眼睛表面形成一种规则、稳定、长效的水分膜,不易被洗去,而且不会引起视力模糊并可长时间保护眼睛不会有干涩和刺激感。治疗干眼症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角膜前泪液膜的稳定性和容量。玻璃酸是一种与粘蛋白(1种泪液成分)化学结构、分子量和流变学性质都相似的物质。由于它的粘弹性,眼睛可以保持润滑而不会引起视力损害。另外,玻璃酸的水结合容量可以保持眼睛表面的湿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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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有幽门狭窄的患者可能会延长巴柳氮钠片的胃中停留时间。 2、对已知肾功能障碍或有肾病史的患者应注意使用。 3、应定期监测患者的肾功能(如血清肌酐),特别是在治疗初期。如患者在治疗期间出现肾功能障碍应本品与5-氨基水杨酸引起的中毒性肾损害,可能出现出血、青肿、咽喉痛和发热、心肌炎以及气短伴随的发热和胸痛。若出现上述不良反应应与医师联系,并停止治疗。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及哺乳的患者慎用本品,只有当医生判定其益处大于危险性时方可应用。5-氨基水杨酸可透过胎盘屏障,但数据有限不足以评价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动物实验未发现致畸。乳汁中分泌有5-氨基水杨酸,其浓度远小于在母体血液中的浓度;没有报道母体因服用5-氨基水杨酸不良反应,但数据有限。 5、儿童用药:尚无儿童应用本品的资料。 6、老年用药:尚无老年患者应用本品的资料。 7、药物过量: (1)人体试验:未见超量报导。 (2)超量处理方法:在医院内对症治疗,密切监测肾功能。 |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海露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痛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