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所致的呕吐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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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盐酸阿扎司琼、氯化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拉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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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海夏都医药有限公司 |
Senju Pharmaceutical Co.,Lt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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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348 |
注册证号H20130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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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所致的呕吐症状。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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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10mg。于化疗前30分钟缓慢滴注。若上述剂量未达到满意疗效,可继续静脉滴注10mg。每日最大使用剂量为20mg。 |
一次1-2滴,一日4次滴眼。根据症状可以适当增减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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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类药物(5-HT3受体阻断剂)及本品过敏者禁用。 |
在申请批准时及使用成绩调查的总数5,843例病例中79例(1.35%)出现了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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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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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的使用,只有在判定用药的益处大于危险时,才可给予。[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安全性没有被确认,动物实验(大鼠)发现有延迟分娩的现象。]儿童用药:对早产儿、新生儿和婴儿的安全性还未确定(使用经验少)。老年用药:无可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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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所致的呕吐症状。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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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参加安全性评价试验的2971名患者中,有120(4%)名患者发生211次不良反应。副作用主要表现为头痛(发生率0.9%)、发热(0.3%)、荨麻疹(0.3%)和眩晕(0.3%)。 1、临床重要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性休克(发生率不详,症状为感觉胸闷、呼吸困难、眩晕、面部潮红、水肿、紫绀、低血压等)。 2、其它不良反应: (1)神经系统:头痛、头昏、易怒。 (2)胃肠道:腹泻、腹痛、口渴、便秘。 (3)心血管:面部苍白、发冷、心悸。 (4)肝脏:AST(GOT)、ALT(GPT)增加,胆红素总量、γGTP、Al-p和LDH增加。 (5)肾脏:BUN增加。 (6)皮肤:面红、瘙痒。 (7)其它:发热、荨麻疹、僵直、面部红热、下肢抽搐、血管疼痛、打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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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适用于服用抗癌药物所致的恶心、呕吐。 2、本品见光易分解,因此应将本品避光保存,并在开封后应立即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仅在评价孕妇用药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可对孕妇使用。因为动物试验证明,大鼠在大剂量(约为临床剂量的500倍)使用本品后,将导致胎儿胎盘重量减小,雄性胎儿肾脏重量增加。哺乳期的妇女在使用本品后应终止哺乳。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5、老年用药:盐酸阿扎司琼主要由肾脏排泄。鉴于老年人肾排泄功能降低,体内血药浓度可维持在较高水平,导致头痛、眩晕等症状的发生。因此,应根据病人的实际状况,调整给药剂量。若发生任何不良反应,则应停止给予额外剂量,并且在下次使用时相应减小剂量。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应注意本剂只用于对症治疗而不是对因治疗。 本剂可掩盖眼部感染,因此对于感染引起的炎症使用本剂时,一定要仔细观察,慎重使用。 2.应用时注意事项 给药途径:只能用于滴眼 给药时:滴眼时请注意药瓶前端不要接触眼睛。 发药时:在交给患者时,指导患者将药瓶避光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