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所致的呕吐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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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盐酸阿扎司琼、氯化钠。 |
水、麦芽糖醇、大豆低聚肽、海洋鱼皮胶原低聚肽、酪蛋白磷酸肽、葡萄糖酸锌、水溶性膳食纤维、枸杞提取物、抗坏血酸、三氯蔗糖、柠檬酸、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食用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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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海夏都医药有限公司 |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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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348 |
QS360006010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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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所致的呕吐症状。 |
肽是组成机体蛋白质的重要组成成分,也是机体吸收蛋白质的主要形式之一。肽具有高生物活性,在生命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初元复合肽特殊膳食营养液(术后)是江中集团采用海洋鱼皮胶原低聚肽,大豆低聚肽及酪蛋白磷酸肽为原料,同时均衡搭配水溶性膳食纤维、枸杞提取物,葡萄糖酸锌等营养素,针对术后人群设计的特殊膳食营养。本品不添加任何色素,不含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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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10mg。于化疗前30分钟缓慢滴注。若上述剂量未达到满意疗效,可继续静脉滴注10mg。每日最大使用剂量为20mg。 |
每次1瓶,每日1-2次。本品属高营养品,出现轻度混浊,属于正常现象,服前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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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类药物(5-HT3受体阻断剂)及本品过敏者禁用。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胃肠不适、过敏反应,如皮疹或瘙痒。长期大剂量使用可能影响肝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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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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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宜人群】3岁以下婴幼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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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所致的呕吐症状。 |
肽是组成机体蛋白质的重要组成成分,也是机体吸收蛋白质的主要形式之一。肽具有高生物活性,在生命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初元复合肽特殊膳食营养液(术后)是江中集团采用海洋鱼皮胶原低聚肽,大豆低聚肽及酪蛋白磷酸肽为原料,同时均衡搭配水溶性膳食纤维、枸杞提取物,葡萄糖酸锌等营养素,针对术后人群设计的特殊膳食营养。本品不添加任何色素,不含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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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参加安全性评价试验的2971名患者中,有120(4%)名患者发生211次不良反应。副作用主要表现为头痛(发生率0.9%)、发热(0.3%)、荨麻疹(0.3%)和眩晕(0.3%)。 1、临床重要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性休克(发生率不详,症状为感觉胸闷、呼吸困难、眩晕、面部潮红、水肿、紫绀、低血压等)。 2、其它不良反应: (1)神经系统:头痛、头昏、易怒。 (2)胃肠道:腹泻、腹痛、口渴、便秘。 (3)心血管:面部苍白、发冷、心悸。 (4)肝脏:AST(GOT)、ALT(GPT)增加,胆红素总量、γGTP、Al-p和LDH增加。 (5)肾脏:BUN增加。 (6)皮肤:面红、瘙痒。 (7)其它:发热、荨麻疹、僵直、面部红热、下肢抽搐、血管疼痛、打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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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适用于服用抗癌药物所致的恶心、呕吐。 2、本品见光易分解,因此应将本品避光保存,并在开封后应立即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仅在评价孕妇用药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可对孕妇使用。因为动物试验证明,大鼠在大剂量(约为临床剂量的500倍)使用本品后,将导致胎儿胎盘重量减小,雄性胎儿肾脏重量增加。哺乳期的妇女在使用本品后应终止哺乳。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5、老年用药:盐酸阿扎司琼主要由肾脏排泄。鉴于老年人肾排泄功能降低,体内血药浓度可维持在较高水平,导致头痛、眩晕等症状的发生。因此,应根据病人的实际状况,调整给药剂量。若发生任何不良反应,则应停止给予额外剂量,并且在下次使用时相应减小剂量。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2. 观察身体反应,如有不适立即停药;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产生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