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所致的呕吐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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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盐酸阿扎司琼、氯化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厄贝沙坦。化学名称:2-丁基-3-[4-[2-(1H-四唑-5-基)苯基]苄基]-1,3-二氮杂螺-[4.4]壬-1-烯-4-酮。分子式:C25H28N6O分子量:42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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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海夏都医药有限公司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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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348 |
国药准字H2000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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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所致的呕吐症状。 |
高血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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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10mg。于化疗前30分钟缓慢滴注。若上述剂量未达到满意疗效,可继续静脉滴注10mg。每日最大使用剂量为20mg。 |
口服。推荐起始剂量为0.15g,一日1次。根据病情可增至0.3g,一日1次。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用。对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药(如噻嗪类)或其他降压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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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类药物(5-HT3受体阻断剂)及本品过敏者禁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眩晕、心悸等,偶有咳嗽,一般程度都是轻微的,呈一过性,多数患者继续服药都能耐受。罕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的有:消化不良、胃灼热感、腹泻、骨骼肌疼痛、疲劳和上呼吸道感染,但与空白对照组比没有显著性差异。大于1%但低于对照组发生率的有腹痛、焦虑、神经质、胸痛、咽炎、恶心呕吐、皮疹、心动过速等。低血压和直立性低血压发生率约为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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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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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没有小于18岁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料。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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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所致的呕吐症状。 |
高血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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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参加安全性评价试验的2971名患者中,有120(4%)名患者发生211次不良反应。副作用主要表现为头痛(发生率0.9%)、发热(0.3%)、荨麻疹(0.3%)和眩晕(0.3%)。 1、临床重要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性休克(发生率不详,症状为感觉胸闷、呼吸困难、眩晕、面部潮红、水肿、紫绀、低血压等)。 2、其它不良反应: (1)神经系统:头痛、头昏、易怒。 (2)胃肠道:腹泻、腹痛、口渴、便秘。 (3)心血管:面部苍白、发冷、心悸。 (4)肝脏:AST(GOT)、ALT(GPT)增加,胆红素总量、γGTP、Al-p和LDH增加。 (5)肾脏:BUN增加。 (6)皮肤:面红、瘙痒。 (7)其它:发热、荨麻疹、僵直、面部红热、下肢抽搐、血管疼痛、打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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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适用于服用抗癌药物所致的恶心、呕吐。 2、本品见光易分解,因此应将本品避光保存,并在开封后应立即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仅在评价孕妇用药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可对孕妇使用。因为动物试验证明,大鼠在大剂量(约为临床剂量的500倍)使用本品后,将导致胎儿胎盘重量减小,雄性胎儿肾脏重量增加。哺乳期的妇女在使用本品后应终止哺乳。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5、老年用药:盐酸阿扎司琼主要由肾脏排泄。鉴于老年人肾排泄功能降低,体内血药浓度可维持在较高水平,导致头痛、眩晕等症状的发生。因此,应根据病人的实际状况,调整给药剂量。若发生任何不良反应,则应停止给予额外剂量,并且在下次使用时相应减小剂量。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的缺失。 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并且要注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作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抑制的结果,个别敏感的患者可能产生肾功能变化。 3.肝功能不全、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 4.厄贝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被排出体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