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所致的呕吐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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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盐酸阿扎司琼、氯化钠。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4g。辅料为:糖、淀粉、硬脂酸、聚乙烯吡咯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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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海夏都医药有限公司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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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348 |
国药准字H20013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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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所致的呕吐症状。 |
用于缓解下列症状:牙痛、头痛、原发性痛经,肩痛,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劳损、腱鞘炎、滑囊炎引起的疼痛;骨关节引起的关节肿痛;以及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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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10mg。于化疗前30分钟缓慢滴注。若上述剂量未达到满意疗效,可继续静脉滴注10mg。每日最大使用剂量为20mg。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1粒,每日服用两次(早晚各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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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类药物(5-HT3受体阻断剂)及本品过敏者禁用。 |
1.一般为肠、胃部不适,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偶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3.少数病人可能出现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尤其注意在长期使用时通常伴有血清尿素水平升高和水肿,罕见支气管痉挛。4.有肠道疾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Crohn'sdisease)既往史者,有可能加重病情。5.极罕见造血障碍(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初始症状为发热、咽喉痛、浅表性口腔溃疡、流感样症状、重度疲劳、出现原因不明的瘀伤或出血)可肝病。6.极罕见严重过敏反应,症状包括:面部、舌和咽喉水肿,呼吸困难,心动过速,低血压(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或休克)。7.用非甾体抗炎药治疗,有出现水肿、高血压和心力衰竭的报道。8.在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中,(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混合性结缔组织病)患者中,布洛芬治疗期间有发生无菌性脑膜炎症状的个别案例,如颈强直、头痛、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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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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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所致的呕吐症状。 |
用于缓解下列症状:牙痛、头痛、原发性痛经,肩痛,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劳损、腱鞘炎、滑囊炎引起的疼痛;骨关节引起的关节肿痛;以及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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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参加安全性评价试验的2971名患者中,有120(4%)名患者发生211次不良反应。副作用主要表现为头痛(发生率0.9%)、发热(0.3%)、荨麻疹(0.3%)和眩晕(0.3%)。 1、临床重要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性休克(发生率不详,症状为感觉胸闷、呼吸困难、眩晕、面部潮红、水肿、紫绀、低血压等)。 2、其它不良反应: (1)神经系统:头痛、头昏、易怒。 (2)胃肠道:腹泻、腹痛、口渴、便秘。 (3)心血管:面部苍白、发冷、心悸。 (4)肝脏:AST(GOT)、ALT(GPT)增加,胆红素总量、γGTP、Al-p和LDH增加。 (5)肾脏:BUN增加。 (6)皮肤:面红、瘙痒。 (7)其它:发热、荨麻疹、僵直、面部红热、下肢抽搐、血管疼痛、打嗝。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且为缓释剂型,可使药物在体内逐渐释放。每服用一次,可持续12小时止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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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适用于服用抗癌药物所致的恶心、呕吐。 2、本品见光易分解,因此应将本品避光保存,并在开封后应立即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仅在评价孕妇用药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可对孕妇使用。因为动物试验证明,大鼠在大剂量(约为临床剂量的500倍)使用本品后,将导致胎儿胎盘重量减小,雄性胎儿肾脏重量增加。哺乳期的妇女在使用本品后应终止哺乳。 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5、老年用药:盐酸阿扎司琼主要由肾脏排泄。鉴于老年人肾排泄功能降低,体内血药浓度可维持在较高水平,导致头痛、眩晕等症状的发生。因此,应根据病人的实际状况,调整给药剂量。若发生任何不良反应,则应停止给予额外剂量,并且在下次使用时相应减小剂量。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哮喘患者慎用;5. 服用期间避免饮酒;6. 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