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更年期妇女阴虚肝旺所致的烘热汗出,头晕耳鸣,烦躁,腰膝酸软,失眠多梦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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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党参、白芍、熟地、栀子、珍珠粉、当归。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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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健康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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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328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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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更年期妇女阴虚肝旺所致的烘热汗出,头晕耳鸣,烦躁,腰膝酸软,失眠多梦的辅助治疗。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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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三周为一疗程,连续用药不超过三个疗程。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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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乳房、卵巢及子宫肿瘤患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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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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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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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更年期妇女阴虚肝旺所致的烘热汗出,头晕耳鸣,烦躁,腰膝酸软,失眠多梦的辅助治疗。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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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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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感冒时不宜服用。妇科出血患者慎服。 3、伴有月经紊乱或其他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头晕症状较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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