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调节体液、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作为体液补充药。用于代谢性酸中毒或有代谢性酸中毒倾向并需要补充热量的脱水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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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乳酸钠、氯化钠、氯化钾、氯化钙、无水葡萄糖。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醋酸甲羟孕酮0.25mg、炔雌醇0.625υg、葡萄糖酸钙和维生素E、A、D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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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辽源市泓源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康必得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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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278 |
国药准字H20003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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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调节体液、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作为体液补充药。用于代谢性酸中毒或有代谢性酸中毒倾向并需要补充热量的脱水病例。 |
用于40岁以上患有更年期综合征的妇女,缓解和改善由于缺乏雌激素、孕激素、钙和维生素而引起的症状:1.潮热汗出、烦躁失眠、骨质疏松、肌肉关节疼痛。2.皮肤干燥、搔痒、皱折、色素沉着、老年斑出现、眼睛干涩。3.心悸、胸闷气短、高血脂、更年期冠心病、更年期血压波动;4.月经紊乱、外阴搔痒、阴道炎、性交痛、性器官衰退等。5.也可以用于非恶性肿瘤行子宫、卵巢切除术后和其他原因引致的雌激素水平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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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一次500ml-1000ml,按年龄、体重及症状不同可适当增减。给药速度为成人每小时300-500ml。 |
口服。 1.已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治疗量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两个疗程后可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 2.对已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则应坚持每天服用;尚未绝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每月月经第5天开始,服用20天后暂停,待下次来月经第5天再继续服药。 3.在45岁以前仅有月经紊乱症状,周期缩短或者延长,月经血量将少等,可隔日1次,或一日1次,一次1粒,共服20天停10天,若10天内来月经,可在来经第5天在重复服用,连续3个月;若10天没有来月经,自11天再重复服用,连服3-6个月。 4.绝经10年或60岁以上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第一个月为适应量,一日1次,一次1粒,如效果明显,可继续服用;如效果不明显,第2个月改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症状小时后再巩固3个月,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 5.重症更年期综合征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适当增加剂量。 6.曾用过单纯雌激素子宫尚在的患者改用醋酸甲羟孕酮复合胶囊,分两种情况:未绝经者,可在来月经第5天开始,一日1次,一次2粒;若是已经绝经的妇女,应先做B超测子宫内膜厚度,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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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乳酸血症患者及高钾血症、少尿、艾迪生病、重症烧伤、高氮血症患者及糖尿病患者禁用。 |
1%绝经5年以内的妇女用药后会有类似月经样的1-3次少量出血。出血时停药,血干净后再继续服,若血量较大应去妇科就诊。乳房涨一般无需处理,如果胀痛应适当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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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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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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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为调节体液、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作为体液补充药。用于代谢性酸中毒或有代谢性酸中毒倾向并需要补充热量的脱水病例。 |
用于40岁以上患有更年期综合征的妇女,缓解和改善由于缺乏雌激素、孕激素、钙和维生素而引起的症状:1.潮热汗出、烦躁失眠、骨质疏松、肌肉关节疼痛。2.皮肤干燥、搔痒、皱折、色素沉着、老年斑出现、眼睛干涩。3.心悸、胸闷气短、高血脂、更年期冠心病、更年期血压波动;4.月经紊乱、外阴搔痒、阴道炎、性交痛、性器官衰退等。5.也可以用于非恶性肿瘤行子宫、卵巢切除术后和其他原因引致的雌激素水平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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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快速大量给药时,可能出现水钠潴留,引起水肿、血压升高、心率加快、胸闷、呼吸困难、甚至急性左心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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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慎用: (1)水肿性疾病如肾病综合征、肝硬化腹水、充血性心率衰竭、急性左心衰竭、脑水肿及特发性水肿。 (2)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慢性肾功能衰竭尿量减少而对利尿剂反应不佳者。 (3)高血压。 2、用药时根据临床需要可作下列检查及观察: (1)血气分析或血二氧化碳结合力检查。 (3)血清Na+、K+、Ca2+、Cl-浓度测定。 (3)肾功能测定,包括血尿素氮、肌酐等。 (4)血压。 (5)心肺功能状态,如浮肿、气急、紫绀、肺部啰音、颈静脉充盈,肝-颈静脉返流等,按需作静脉压或中心静脉压测定。 (6)肝功能不全表现,如黄疸、神志改变、腹水等。 3、应严格按照需要用药,防止体液形成新的不平衡。注意给药速度不能过快。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有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者可能加剧水肿、增高血压。 5、儿童用药:按年龄、体重及病情计算用量。 6、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常有隐匿性心肾功能不全,应慎用。 7、药物过量:过量时可能形成水肿或体内离子失去平衡。 |
1.本品为更年期妇女用药,妊娠或哺乳妇女禁止使用。 2.对于高危人群,如已患冠心病、有乳腺、子宫、卵巢恶性肿瘤家族史者应慎用。 3.长期服用患者,应定期进行妇科检查。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不宜使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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