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调节体液、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作为体液补充药。用于代谢性酸中毒或有代谢性酸中毒倾向并需要补充热量的脱水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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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乳酸钠、氯化钠、氯化钾、氯化钙、无水葡萄糖。 |
本品主要成份为瑞舒伐他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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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辽源市泓源制药有限公司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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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278 |
国药准字H20080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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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调节体液、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作为体液补充药。用于代谢性酸中毒或有代谢性酸中毒倾向并需要补充热量的脱水病例。 |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和其它非药物治疗(如:运动治疗、减轻体重)仍不能适当控制血脂异常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症(Ⅱb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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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一次500ml-1000ml,按年龄、体重及症状不同可适当增减。给药速度为成人每小时300-500ml。 |
在治疗开始前,应给予患者标准的降胆固醇饮食控制,并在治疗期间保持饮食控制。本品的使用应遵循个体化原则,综合考虑患者个体的胆固醇水平、预期的心血管危险性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的潜在危险性。口服。本品常用起始剂量为5mg,一日一次。起始剂量的选择应综合考虑患者个体的胆固醇水平、预期的心血管危险性以及发生不良反应的潜在危险性。对于那些需要更强效地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的患可以考虑10mg一日一次作为起始剂量,该剂量能控制大多数患者的血脂水平。如有必要,可在治疗4周后调整剂量至高级的剂量水平。本品每日最大剂量为20mg。本品可在一天中任何时候给药,可在进食或空腹时服用。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轻度和中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禁用本品的所有剂量。肝功能损害患者用药:在Child-Pugh评分不高于7的受试者,瑞舒伐他汀的全身暴露量不升高。在Child-Pugh评分8和9的受试者,观察到全身暴露量的升高。在这些患者,应考虑对肾功能的评估。没有在Child-Pugh评分超过9的患者中使用本品的经验。本品禁用于患有活动性肝病的患者。人种:已观察到亚洲人受试者的全身暴露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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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乳酸血症患者及高钾血症、少尿、艾迪生病、重症烧伤、高氮血症患者及糖尿病患者禁用。 |
本品所见的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度的和短暂性的。在国外对照临床试验中,因不良事件而退出试验的患者不到4%。不良事件列表基于临床研究数据和广泛的上市后经验,下列表格列出瑞舒伐他汀的不良反应特征。依据发生频率和系统器官类别对以下不良事件分类。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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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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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为调节体液、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作为体液补充药。用于代谢性酸中毒或有代谢性酸中毒倾向并需要补充热量的脱水病例。 |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和其它非药物治疗(如:运动治疗、减轻体重)仍不能适当控制血脂异常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症(Ⅱb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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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快速大量给药时,可能出现水钠潴留,引起水肿、血压升高、心率加快、胸闷、呼吸困难、甚至急性左心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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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慎用: (1)水肿性疾病如肾病综合征、肝硬化腹水、充血性心率衰竭、急性左心衰竭、脑水肿及特发性水肿。 (2)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慢性肾功能衰竭尿量减少而对利尿剂反应不佳者。 (3)高血压。 2、用药时根据临床需要可作下列检查及观察: (1)血气分析或血二氧化碳结合力检查。 (3)血清Na+、K+、Ca2+、Cl-浓度测定。 (3)肾功能测定,包括血尿素氮、肌酐等。 (4)血压。 (5)心肺功能状态,如浮肿、气急、紫绀、肺部啰音、颈静脉充盈,肝-颈静脉返流等,按需作静脉压或中心静脉压测定。 (6)肝功能不全表现,如黄疸、神志改变、腹水等。 3、应严格按照需要用药,防止体液形成新的不平衡。注意给药速度不能过快。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有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者可能加剧水肿、增高血压。 5、儿童用药:按年龄、体重及病情计算用量。 6、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常有隐匿性心肾功能不全,应慎用。 7、药物过量:过量时可能形成水肿或体内离子失去平衡。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活动性肝病患者禁用;4. 肌病患者慎用;5.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酸激酶;6.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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