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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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炒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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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卫材(辽宁)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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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901  | 
                        
                             国药准字B20020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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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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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2ml局部含浸,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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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道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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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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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引起的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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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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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3.儿童慎用。 4.本品含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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