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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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氧化苦参碱。  | 
                        
                             本品主要成分为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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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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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63  | 
                        
                             国药准字H20030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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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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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0.2克(2粒),每日三次,必要时可每次服0.3克(3粒)。  |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0.4~0.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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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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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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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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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能降低乙型肝炎病毒(DHBV)感染鸭血清DHBV-DNA水平;对CCL4和D-半乳糖胺所致的小鼠中毒性肝损伤具有保护作用。  | 
                        
                             在四氯化碳所致肝损伤模型上,本品可降低动物的血清转氨酶和肝脏中羟脯氨酸含量,减轻肝脏的病变程度和降低感染乙型肝炎病毒(HBV)鸭的血清DHBV-DNA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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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 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4用药后出现药疹者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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