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系统用药。食道胃底静脉出血、消化性溃疡及应急性溃疡、急性胰腺炎、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胃肠胰内分泌肿瘤、肢端肥大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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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2-[[[4-(3-甲氧基丙氧基)-3-甲基-α-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H-苯并咪唑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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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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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1309 |
国药准字H20031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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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系统用药。食道胃底静脉出血、消化性溃疡及应急性溃疡、急性胰腺炎、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胃肠胰内分泌肿瘤、肢端肥大症。 |
本品适用于: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2.良性活动性胃溃疡;3.伴有临床症状的侵蚀性和溃疡性胃一食管返流征(GERD);4.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5.侵蚀性或溃疡性胃-食管返流征的维持期治疗。目前疗程超过12个月的药效尚未进行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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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食道-胃静脉曲张出血:持续静脉滴注0.025毫克/小时。最多治疗5天,可用生理盐水稀释或葡萄糖液稀释。 2.预防胰腺术后的并发症:0.1毫克皮下注射,每天3次,持续治疗7天,首次注射应在手术前至少1小时进行。 3.胃肠胰内分泌肿瘤:初始剂量为0.05毫克皮下,每天一至二次,然后根据耐受性和疗效可逐渐增加剂量至0.2毫克,每天三次。 4.肢端肥大症:初始剂量为0.05—0.1毫克皮下注射,每8小时一次,然后根据对循环GH浓度,临床反应及耐受性的每月评估而调整剂量。多数患者的最适剂量为0.2—0.3毫克/天,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5毫克/天。在监测血浆GH水平的指导下治疗数月后可酌情减量。本品治疗1个月后,若GH浓度无下降、临床症状无改善,则应考虑停药。 |
本品不能咀嚼或压碎服用,应整片吞服。1.成年人/老年患者的用药:A.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活动性良性胃溃疡患者:20mg,1次/日,晨服。大多数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在用药4周后痊愈。但有2%的患者还需要继续用药4周才能达痊愈。一些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对晨服10mg片剂,1次/日的治疗量即有反应。大多数活动性良性胃溃疡需在用药六周后痊愈。但有9%的患者还需继续用药六周才可达痊愈。B.侵蚀性或溃疡性的胃-食管返流征(GORD)患者:20mg(2片),1次/日,疗程为4~8周。C.胃-食管返流征的长期治疗方案(GORD)的维持治疗:疗程为12个月,维持治疗量为10mg(1片)或20mg(2片),1次/日。一些患者对10mg(1片)/日的维持治疗量即有反应。D.幽门螺旋杆菌的根治性治疗: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本品应在早晨、餐前服用,尽管用药时间及摄食对雷贝拉唑钠药效无影响,但此种给药方式更有利于治疗的进行。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药: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在用药过程中无需进行剂量调节。但在对有严重的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药时,应参见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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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奥曲肽或本品中任一赋形剂过敏者禁用。 |
1. 偶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光敏性反应、头痛、恶心、呕吐、便秘、腹胀、腹泻、皮疹;红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白细胞增多、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嗜中性粒细胞增多、淋巴细胞减少; ALT、AST、ALP、-GTP、LDH、总胆红素、总胆固醇、BUN升高;蛋白尿等不良反应。 2. 罕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休克、心悸、心动过缓、消化不良、胸痛、肌痛、视力障碍、失眠、困倦、握力低下、口齿不清、步态蹒跚、溶血性贫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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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对雌性大鼠生育力和产前、围产期和产后研究表明:每日皮下注射1毫克/公斤的奥曲肽对生殖和后代发育无副作用。某些年幼动物暂时生长发育迟缓可能是由于药物药理活性引起的生长激素分泌抑制造成的。 对妊娠和哺乳妇女使用奥曲肽的经验有限。这些患者只有在绝对必要时方可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对于孕妇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有益性大于危险性的前提下方可使用。2.本品可能通过乳汁分泌,故避免用于哺乳期妇女,不得已而必须用药时,则应暂停给婴儿哺乳。儿童用药:目前尚无儿童服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老年用药:本药主要通过肝脏代谢,一般高龄者功能低下,会产生副作用,如发生严重副作用时,要暂停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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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消化系统用药。食道胃底静脉出血、消化性溃疡及应急性溃疡、急性胰腺炎、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胃肠胰内分泌肿瘤、肢端肥大症。 |
本品适用于: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2.良性活动性胃溃疡;3.伴有临床症状的侵蚀性和溃疡性胃一食管返流征(GERD);4.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5.侵蚀性或溃疡性胃-食管返流征的维持期治疗。目前疗程超过12个月的药效尚未进行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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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可抑制生长激素、促甲状腺激素、胃肠道和胰腺内分泌激素的病理性分泌过多;可选择性地减少门静脉及其侧枝循环的血流量和压力,降低食管胃底曲张静脉的压力;可抑制胆囊排空,对胰腺病变有治疗作用;能抑制胃酸、胃泌素的分泌,改善胃黏膜血液供应;可抑制胃肠蠕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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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由于分泌GH的垂体肿瘤有时可能扩散而引起严重的并发症,故应仔细观察患者,若有肿瘤扩散的迹象则应考虑转换其它治疗。 2.长期使用,应每隔612个月作胆囊超声波检查。 3.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或已患糖尿病患者,应密切监测血糖水平。 4.对接受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者,给予本品后,其胰岛素用量可能减少。 5.避免短期内在同一部位多次注射。 6.在治疗胃肠胰内分泌肿瘤时,偶尔发生症状失控而致严重症状迅速复发。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3. 长期使用可能导致骨折风险增加;4. 可能掩盖胃癌症状,建议胃镜检查;5. 避免与某些药物如华法林等相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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