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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酸奥曲肽注射液

醋酸奥曲肽注射液

处方 非医保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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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消化系统用药。食道胃底静脉出血、消化性溃疡及应急性溃疡、急性胰腺炎、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胃肠胰内分泌肿瘤、肢端肥大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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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酸奥曲肽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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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醋酸奥曲肽注射液
醋酸奥曲肽注射液
得每通
得每通
主要成分

本品为从猪胰中提取的多种酶的混合物,主要为胰蛋白酶、胰脂肪酶和胰淀粉酶。

生产企业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Abbott Laboratories GmbH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1309

注册证号H2017115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消化系统用药。食道胃底静脉出血、消化性溃疡及应急性溃疡、急性胰腺炎、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胃肠胰内分泌肿瘤、肢端肥大症。

治疗儿童和成人的胰腺外分泌不足。 胰腺外分泌功能不足常见于(但不限于) ●囊性纤维化 ●慢性胰腺炎 ●胰腺切除术后 ●胃切除术后 ●胰腺癌 ●胃肠道旁路重建术后(如毕Ⅱ式胃大部切除术后) ●胰管或胆总管阻塞(如肿瘤所致) ●西蒙·席汉氏综合症

用法用量

1.食道-胃静脉曲张出血:持续静脉滴注0.025毫克/小时。最多治疗5天,可用生理盐水稀释或葡萄糖液稀释。 2.预防胰腺术后的并发症:0.1毫克皮下注射,每天3次,持续治疗7天,首次注射应在手术前至少1小时进行。 3.胃肠胰内分泌肿瘤:初始剂量为0.05毫克皮下,每天一至二次,然后根据耐受性和疗效可逐渐增加剂量至0.2毫克,每天三次。 4.肢端肥大症:初始剂量为0.05—0.1毫克皮下注射,每8小时一次,然后根据对循环GH浓度,临床反应及耐受性的每月评估而调整剂量。多数患者的最适剂量为0.2—0.3毫克/天,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5毫克/天。在监测血浆GH水平的指导下治疗数月后可酌情减量。本品治疗1个月后,若GH浓度无下降、临床症状无改善,则应考虑停药。

具体剂量应因人而异,并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和饮食结构而确定。建议在开始进餐时,口服每...

副作用

对奥曲肽或本品中任一赋形剂过敏者禁用。

详见说明书。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对雌性大鼠生育力和产前、围产期和产后研究表明:每日皮下注射1毫克/公斤的奥曲肽对生殖和后代发育无副作用。某些年幼动物暂时生长发育迟缓可能是由于药物药理活性引起的生长激素分泌抑制造成的。 对妊娠和哺乳妇女使用奥曲肽的经验有限。这些患者只有在绝对必要时方可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上午妊娠妇女使用胰酶的临床资料。动物研究未显示胰酶的吸收。因此预测无致畸或生殖毒性。 孕妇慎用。 哺乳期:由于动物研究表明胰酶未对哺乳期妇女造成全身暴露,因此预测本品对母乳哺育的婴幼儿没有影响。胰酶可以在哺乳期内使用。 儿童用药:请参见用法用量。囊性纤维化的儿童服用高剂量的胰酶制剂后,有发生回盲肠、大肠狭窄和结肠炎的报道。 老年用药:在胰腺外分泌不足所致的吸收不良的病人中,未发现须限制使用的特殊人群。

成分

消化系统用药。食道胃底静脉出血、消化性溃疡及应急性溃疡、急性胰腺炎、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胃肠胰内分泌肿瘤、肢端肥大症。

治疗儿童和成人的胰腺外分泌不足。 胰腺外分泌功能不足常见于(但不限于) ●囊性纤维化 ●慢性胰腺炎 ●胰腺切除术后 ●胃切除术后 ●胰腺癌 ●胃肠道旁路重建术后(如毕Ⅱ式胃大部切除术后) ●胰管或胆总管阻塞(如肿瘤所致) ●西蒙·席汉氏综合症

药理作用

可抑制生长激素、促甲状腺激素、胃肠道和胰腺内分泌激素的病理性分泌过多;可选择性地减少门静脉及其侧枝循环的血流量和压力,降低食管胃底曲张静脉的压力;可抑制胆囊排空,对胰腺病变有治疗作用;能抑制胃酸、胃泌素的分泌,改善胃黏膜血液供应;可抑制胃肠蠕动。

详见说明书。

注意事项

1.由于分泌GH的垂体肿瘤有时可能扩散而引起严重的并发症,故应仔细观察患者,若有肿瘤扩散的迹象则应考虑转换其它治疗。 2.长期使用,应每隔612个月作胆囊超声波检查。 3.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或已患糖尿病患者,应密切监测血糖水平。 4.对接受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者,给予本品后,其胰岛素用量可能减少。 5.避免短期内在同一部位多次注射。 6.在治疗胃肠胰内分泌肿瘤时,偶尔发生症状失控而致严重症状迅速复发。

1.特别警告:服用高剂量胰酶制剂的囊性纤维化患者曾报告回盲肠和大肠狭窄(结肠纤维样病变)。作为一项预防措施,特别当患者每天每公斤体重服用胰脂肪酶剂量超过10000单位时,如出现异常的腹部症状或腹部症状发生改变,应当进行医学评估以排除结肠纤维样病变的可能性。与目前已经伤害的猪胰酶产品相同,得每通源自肉食猪的胰腺组织。 2. 本品不影响驾驶或机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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