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学治疗主要是指铂剂和多西紫杉醇治疗。易瑞沙对于既往化学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是基于客观反应率指标而确立的,尚无对照性的研究显示改善疾病相关症状和延长生存期方面的临床受益。本品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现有数据仅基于非对照的临床研究,尚待设计良好的对照的临床试验进一步证实。对于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两个大型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基于铂剂的二联化疗方案合用本品治疗后未显示任何受益,因此,吉非替尼不适用于此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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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易瑞沙吉非替尼片为褐色圆形薄膜衣片;一面印有"IRESSA250"。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全反式维A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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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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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135  | 
                        
                             国药准字H10950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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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学治疗主要是指铂剂和多西紫杉醇治疗。易瑞沙对于既往化学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是基于客观反应率指标而确立的,尚无对照性的研究显示改善疾病相关症状和延长生存期方面的临床受益。本品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现有数据仅基于非对照的临床研究,尚待设计良好的对照的临床试验进一步证实。对于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两个大型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基于铂剂的二联化疗方案合用本品治疗后未显示任何受益,因此,吉非替尼不适用于此种治疗。  | 
                        
                             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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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的成人推荐剂量为250mg(1片),1日1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如果有...  | 
                        
                             每日40~80mg(最高不超过0.12g),分2~4次口服,疗程4~8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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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皮疹、腹泻、肝功能异常、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口腔炎、疲劳、呼吸困难、间质性肺病。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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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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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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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学治疗主要是指铂剂和多西紫杉醇治疗。易瑞沙对于既往化学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是基于客观反应率指标而确立的,尚无对照性的研究显示改善疾病相关症状和延长生存期方面的临床受益。本品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现有数据仅基于非对照的临床研究,尚待设计良好的对照的临床试验进一步证实。对于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两个大型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基于铂剂的二联化疗方案合用本品治疗后未显示任何受益,因此,吉非替尼不适用于此种治疗。  | 
                        
                             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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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是一种肿瘤细胞诱导分化剂,不仅能维持正常上皮细胞的分化作用,而且可使白血病细胞分化为具有正常表现型功能的血细胞,体外可抑制癌细胞增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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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皮疹、腹泻、肝功能异常、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口腔炎、疲劳、呼吸困难、间质性肺病。  | 
                        
                             1.服用本品后需监测肝功能、血脂; 2.不能与四环素及维生素A同时使用; 3.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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