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风热感冒、咽喉肿痛、痄腮、丹毒、热毒发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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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本品每支含聚乙烯醇7毫克,辅料为:聚乙烯吡咯烷酮,氯化钠,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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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武汉金联药业有限公司 |
信东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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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532 |
国药准字HC2017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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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风热感冒、咽喉肿痛、痄腮、丹毒、热毒发斑。 |
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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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
旋转上瓶盖可轻易开启,滴眼,根据需要适量滴于每只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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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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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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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风热感冒、咽喉肿痛、痄腮、丹毒、热毒发斑。 |
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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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清热解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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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勿让滴嘴接触任何物体表面以避免污染,2.滴眼后若觉眼痛、视力模糊、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症状或病情加重,且持续时间超过72小时,应停止使用或向医生咨询。3.若药液变色或浑浊,勿再使用。4.配戴软性隐形眼镜时请将隐形眼镜摘下后滴用本品。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本品不含防腐剂,不致对眼睛造成刺激,但若有不适,请停止使用,向医生咨询,11.本品为单剂量包装,开启瓶盖后使用。每次使用后剩余药液请务必丢弃。12.如有其他眼部疾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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