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代谢性酸中毒、碱化尿液、缓解尿酸结石、预防低钙血症、治疗某些类型的肾结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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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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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南九典制药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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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379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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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代谢性酸中毒、碱化尿液、缓解尿酸结石、预防低钙血症、治疗某些类型的肾结石。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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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服用本药时,餐后立即服用或进餐时同时服用,以减少胃肠道反应,服用本药前应将其完全溶解于水中。(1)低磷血症口服相当于250mg(8mmol)磷的磷酸钠溶液,口服,每日4次;治疗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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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高磷血症、肾结石指感染所致的含磷酸铵镁盐结石、严重的肾功能损害、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正常的30%。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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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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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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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代谢性酸中毒、碱化尿液、缓解尿酸结石、预防低钙血症、治疗某些类型的肾结石。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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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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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可能发生高磷血症的情况,如甲状旁腺功能减退、慢性肾脏疾病。(2)可能发生低钙血症的情况,如甲状旁腺功能减退、骨软化症、急性胰腺炎、慢性肾脏疾病。(3)水肿性疾病:如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肺水肿、严重的肝脏疾病、高血压、高钠血症、肾功能损坏、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者慎用。(4)根据临床需要检查肾功能、血磷、钙、钠及钾离子。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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