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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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本品含抑菌剂苯扎氯铵0.03mg/ml。 |
马勃、金银花、玄参、红花、板蓝根、浙贝母、鸡内金(炒)、木蝴蝶、莪术(醋炒)、桃仁(去皮)、三棱(醋炒)、丹参、麦冬、泽泻、蝉蜕、蒲公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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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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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330 |
国药准字Z6102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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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慢性喉炎、声带小结、声带息肉、咽喉肿痛、咽干灼热、咽部异物感、咽痒不适、声音嘶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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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一般1次1滴,1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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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公开文献报道使用结果调查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度胃肠不适、皮疹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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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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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慢性喉炎、声带小结、声带息肉、咽喉肿痛、咽干灼热、咽部异物感、咽痒不适、声音嘶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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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给药途径:只可滴眼用。 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配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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