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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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本品含抑菌剂苯扎氯铵0.03mg/ml。 |
象牙屑、青黛、壁钱炭、人指甲(滑石粉制)、珍珠、冰片、牛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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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七0七天然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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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330 |
国药准字Z3202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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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出血、口腔溃疡、皮肤疮疡、痔疮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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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一般1次1滴,1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饭后服用。儿童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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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公开文献报道使用结果调查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使用该药品可能导致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和腹泻。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和瘙痒。长期使用可能影响肝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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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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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出血、口腔溃疡、皮肤疮疡、痔疮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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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给药途径:只可滴眼用。 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配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4. 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5. 储存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干燥阴凉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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