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体癣、股癣、脚癣、手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分为:每克乳膏含:二丙酸倍他米松(以倍他米松计)0.5mg 克霉唑 10mg 硫酸庆大霉素(以庆大霉素计)1.0mg。  | 
                        
                             主要成分:罗红霉素,化学名:9-{O-[(2-甲氧基乙氧基)-甲基]-肟基}红霉素  | 
                    |
| 生产企业 | 
                             江西德成制药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0023  | 
                        
                             国药准字H2002364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体癣、股癣、脚癣、手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耳鼻喉感染。(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5)皮肤软组织感染。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
| 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3次。2.外阴阴道炎:涂于洗净患处,每晚1次,连续7日。  | 
                        
                             口服: 1 成人:一次150mg,一日2次。 2 儿童:体重24~40kg儿童,一次100mg,一日2次;12~23kg儿童,一次50mg,一日2次。 3 婴幼儿:按体重一次2.5~5mg/k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
| 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2.偶可引起一过性刺激症状,如瘙痒、刺痛、红斑、水肿等。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
| 成分 | 
                             用于体癣、股癣、脚癣、手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  | 
                        
                             1.适应于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耳鼻喉感染。(4)生殖器感染(淋球菌感染除外)。(5)皮肤软组织感染。2.也可用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及军团病等。  | 
                    |
| 药理作用 | 
                             本品系广谱抗真菌药,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对浅部、深部多种真菌有抗菌作用。  | 
                        
                             新一代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主要作用于革兰阳性菌、厌氧菌、衣原体和支原体等。其体外抗菌作用与红霉素相类似,体内抗菌作用比红霉素强1~4倍。  |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粘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与麦角胺及二氢麦角胺配伍。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