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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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  | 
                        
                             双氯芬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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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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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199  | 
                        
                             国药准字H20052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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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治疗复发性口腔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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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局部喷雾,2-3小时一次,每次3-4揿(每揿0.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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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1、偶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泡大水泡或鳞屑。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皮肤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等),如发生这种情况,应咨询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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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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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治疗复发性口腔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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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可选择性切断花生四烯酸代谢系列中环氧合酶的作用环节,阻断前列腺素的合成途径,具有消炎、镇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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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4.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5.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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