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方(缬沙坦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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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适用于各类轻至中度高血压,尤其适用于对ACE抑制剂不耐受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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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分为缬沙坦。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替米沙坦80mg和氢氯噻嗪1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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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上海勃林格殷格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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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700 |
国药准字J2009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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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各类轻至中度高血压,尤其适用于对ACE抑制剂不耐受的患者。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该固定剂量复方用于治疗单用厄贝沙坦或氢氯噻嗪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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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推荐剂量为160mg(1粒),每日一次,与性别、年龄及种族无关。2周内出现抗高血压作用,4周后作用达最大。未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患者,日剂量可增至160mg(2粒)或加用利尿剂。本药可与其他抗高血压制剂合用。对轻到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或非胆管性及非胆汁瘀积型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
成人 对于单用替米沙坦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成人患者,应给予美嘉素,1次/日,饮水送服,餐前或餐后服用。建议在改用复方制剂之前,应对复方制剂中两种成份分别进行剂量滴定。 在病情适合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将替米沙坦单药治疗直接转换为复方制剂。 对于使用替米沙坦80 mg治疗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患者,可给予美嘉素80/12.5 mg治疗。 肾功能损伤用药:建议定期监测肾功能(见【注意事项】)。 肝功能损伤用药:对于伴有轻至中度肝功能损伤的患者,给药剂量不应超过美嘉素40/12.5 mg,1次/日。对于伴有重度肝功能损伤的患者,不应使用美嘉素治疗。对于伴有肝功能损伤的患者,应谨慎使用噻嗪类利尿剂(见【注意事项】)。 老年用药: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儿童及青少年用药:美嘉素在儿童以及年龄最高至18岁的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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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缬沙坦的任何成分过敏者。2.妊娠患者、严重肾衰(肌酐清除率<10ml/分)患者。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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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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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胆汁郁积性疾病以及胆道梗阻性疾病;·重度肝功能损伤;·重度肾功能损伤(肌酐清除率<30ml/min);·难治性低钾血症、高钙血症【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见[禁忌]):尚无有关在妊娠妇女中使用美嘉素的充足资料。动物试验未显示美嘉素具有致畸效应,但显示胎儿毒性。因此,作为一项预防措施,在妊娠前3个月最好不要使用美嘉素。应在计划妊娠之前采取适宜的替代疗法。在妊娠期第二个3个月、第三个3个月,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导致发育中胎儿的损伤甚至死亡,因此,在妊娠期第二个3个月、第三个3个月禁止使用美嘉素。一旦确诊妊娠,应尽快停用美嘉素。噻嗪类利尿剂可通过胎盘屏障并出现于脐带血中。它们可引起胎儿电解质紊乱并可能出现在成人中发生的其他反应。已有母体使用噻嗪类利尿剂治疗而发生新生儿血小扳减少症以及胎儿、新生儿黄疸的病例报告。哺乳(见[禁忌]):由于目前尚不清楚替米沙坦是否经乳汁排泄,因此在哺乳期间禁用美嘉素。噻嗪类利尿剂出现在人乳中并可抑制泌乳。儿童用药:儿童及青少年用药:美嘉素在儿童以及年龄最高至18岁的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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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各类轻至中度高血压,尤其适用于对ACE抑制剂不耐受的患者。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该固定剂量复方用于治疗单用厄贝沙坦或氢氯噻嗪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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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316例服用缬沙坦患者经安慰剂对照试验表明,本药物的总体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下表所列为10次安慰剂对照试验的结果,缬沙坦的剂量为10mg~320mg,治疗时间最长为12周。在2316名患者中,1281人服用80mg,660人服用160mg。由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与剂量和治疗期限无关,因此将服用不同剂量的情况合并统计,结果表明不良反应发生率与性别、年龄、或种族无关。无论与所用试验药物有无因果关系,缬沙坦治疗组所有发生率大于等于1%的不良反应如下:其它发生率小于1%的不良反应有:水肿、虚弱无力、失眠、皮疹、性欲减退、眩晕。尚不知这些反应是否与缬沙坦治疗有因果关系。曾出现一些罕见报道,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疹、瘙痒及其它过敏反应如血清病、血管炎等。化验指标缬沙坦偶可引起血红蛋白和血球压积减少。在临床对照试验中,服用缬沙坦的病人出现血球压和血红蛋白明显降低(>正常值的20%),分别为0.8%和0.4%。而服用安慰剂的病人出现血红蛋白或血球压积减少者仅0.1%。服用缬沙坦与服用ACE抑制剂,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患者分别为1.9%和1.6%。在临床对照试验中,服用缬沙坦的患者发生明显的血肌酐,血钾和总胆红素升高者分别为0.8%,4.4%和6%,而ACE抑制剂组出现的上述不良反应分别为1.6%,6.4%和12.9%。服用缬沙坦的患者偶有肝功能指标升高。缬沙坦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时无需监测特殊的实验室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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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的病人:在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的病人,如服用大剂量利尿剂的患者,用缬沙坦开始治疗时,偶可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因此,在开始缬沙坦治疗前,应先纠正病人的低血钠和低血容量状况,如减少利尿剂的使用量。当发生低血压时,病人应仰卧,必要时可静脉滴注生理盐水。待血压稳定后可继续用本药治疗。2.肾动脉狭窄:服用缬沙坦,有可能使双侧或单侧肾动脉狭窄病人的血尿素氮和血肌酐升高。故为安全起见,应注意监测患者的这些指标。3.肾功能不全:对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但对严重病例(如肌酐清除率<10m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4.驾驶或操作机器时应谨慎;5.可能引起高钾血症,应避免与钾补充剂或含钾药物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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