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调肝和脾。用于急性甲型、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属“湿热蕴结,肝脾不和”证者,症见胁痛、腕痞、纳呆、乏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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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茵陈、板蓝根、绵马贯众、茯苓、郁金、当归、红花、琥珀、白芍(炒)、白花蛇舌草、半枝莲、广藿香、佩兰、砂仁、虎杖、丹参、泽兰、柴胡、重楼。  | 
                        
                             本品主要成分为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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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亚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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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0023  | 
                        
                             国药准字H20040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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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调肝和脾。用于急性甲型、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属“湿热蕴结,肝脾不和”证者,症见胁痛、腕痞、纳呆、乏力等。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及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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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温开水冲服,一次10克(1袋)54;一日3次。急性甲型病毒性肝炎的一疗程为四周,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一疗程为三个月。  |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0.4~0.6g。2个月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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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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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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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调肝和脾。用于急性甲型、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属“湿热蕴结,肝脾不和”证者,症见胁痛、腕痞、纳呆、乏力等。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及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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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氧化苦参碱在四氯化碳及D-氨基乳糖实验性肝损伤中观察到肝保护作用。临床研究表明,TNF/TNF-R和Fas/Fasl是介导PSV肝毒性的两条主要系统,实验结果提示氧化苦参碱通过抑制M,激活及分泌TNF-a,从而阻断TNF-a的肝毒性,氧化苦参碱可增强NK细胞活性,改善和纠正免疫紊乱状态,使免疫系统识别和清除病毒能力增强。动物实验表明,氧化苦参碱在X射线照射前两天开始肌内注射200mg/kg,能明显防止60Co照射所致家兔的白细胞降低,对照射所致小白鼠细胞下降也有明显效果。研究表明,氧化苦参碱通过与OH作用形成有机自由基或氧化苦参碱自由基从而清除OH自由基,保护5’-TMP,使其免受辐射损伤,发挥抗癌作用。氧化苦参碱是对药物代谢过程起关键作用的肝微粒体细胞色素P450的诱导剂。与环磷酰胺合用,有协同抗癌作用,机制之一为氧化苦参碱通过诱导P450,提高环磷酰胺的活化,并且氧化苦参碱与降低1/2剂量的环磷酰胺合用时,抗癌作用相当于原剂量作用,同时抑制了环磷酰胺对白细胞的毒性,明显减轻了白细胞降低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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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4、用药后出现药疹者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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