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调肝和脾。用于急性甲型、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属“湿热蕴结,肝脾不和”证者,症见胁痛、腕痞、纳呆、乏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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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茵陈、板蓝根、绵马贯众、茯苓、郁金、当归、红花、琥珀、白芍(炒)、白花蛇舌草、半枝莲、广藿香、佩兰、砂仁、虎杖、丹参、泽兰、柴胡、重楼。  | 
                        
                             本品主要成份是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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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亚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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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0023  | 
                        
                             国药准字H33022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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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调肝和脾。用于急性甲型、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属“湿热蕴结,肝脾不和”证者,症见胁痛、腕痞、纳呆、乏力等。  | 
                        
                             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及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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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温开水冲服,一次10克(1袋)54;一日3次。急性甲型病毒性肝炎的一疗程为四周,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一疗程为三个月。  | 
                        
                             肌肉注射。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每日1次,每次400-600mg。用于升高白细胞,每日2次,每次2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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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有严重的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2孕妇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及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4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推荐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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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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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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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解毒,调肝和脾。用于急性甲型、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属“湿热蕴结,肝脾不和”证者,症见胁痛、腕痞、纳呆、乏力等。  | 
                        
                             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及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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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药理实验证明,对正常兔有明显的升高外周血白细胞数的作用,白细胞计数峰值出现在首次给药后第4天,与自身给药前相比升高72%,优于升白药鲨肝醇。对钴60-γ线和深部X线照射引起的家兔白细胞低下有明显的升白作用。于照射前给药两天,对白细胞下降亦有预防作用。还可防止丝裂霉素C所致的小鼠白细胞减少症。其与环磷酰胺合用对艾氏癌实体型有协同抑制作用,而环磷酸胺引起白细胞降低的毒性明显减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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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尚无儿童用药经验。 2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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