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需长期持续抗凝的患者:1.能防止血栓的形成及发展,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2.治疗手术后或创伤后的静脉血栓形成,并可作心肌梗塞的辅助用药。3.对曾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术后血栓并发症危险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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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华法林钠。 |
本品主要成份是奥硝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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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药大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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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247 |
国药准字H20060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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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需长期持续抗凝的患者:1.能防止血栓的形成及发展,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2.治疗手术后或创伤后的静脉血栓形成,并可作心肌梗塞的辅助用药。3.对曾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术后血栓并发症危险者等。 |
细菌性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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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口服。2.成人常用量:避免冲击治疗口服第1~3天3~4mg(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半量即可),3天后可给维持量一日2.5~5mg(1-2片)(可参考凝血时间调整剂量使INR值达2~3)。因本品起效缓慢,治疗初3天由于血浆抗凝蛋白细胞被抑制可以存在短暂高凝状态,如须立即产生抗凝作用,可在开始同时应用肝素,待本品充分发挥抗凝效果后再停用肝素。 |
每晚睡前,阴道给药。将外阴洗净,用干净手将栓剂置入阴道深处。每晚1次,1次1粒,连续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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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本品易通过胎盘并致畸胎及中枢神经系统异常。流产或死胎率均高达16—17%。妊娠后期3个月应用可引起母体及胎儿出血及死胎。因此妊娠期禁用本品。抗凝治疗可给予小剂量肝素。2.老年人用量适当减少。3.禁忌证原则上与双香豆乙酯同,特别对肝、肾功能不全,严重高血压伴有出血倾向患者。有出血倾向、血友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严重肝肾疾患、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脑、脊髓及眼科手术患者禁用。恶病质、衰弱、发热、慢性酒精中毒、活动性肺结核、充血性心力衰竭、重度高血压、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月经过多、先兆流产等慎用。 |
1.偶见外阴灼痛、外阴皮肤瘙痒、外阴皮肤丘疹、外阴皮肤发红,偶见白带增多。2.尽管本品全身吸收的量较低,但仍有少量吸收。因此需注意本品全身吸收的不良反应。奥硝唑全身用药的不良反应包括:(1)消化系统:包括轻度胃部不适、胃痛、口腔异味等;(2)神经系统:包括头痛及困倦、眩晕、颤抖、四肢麻木、痉挛和精神错乱等;(3)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4)局部反应:包括刺感、疼痛等;(5)其他:白细胞减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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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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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早期(妊娠前三个月)和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尚缺乏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老年用药:同成年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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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需长期持续抗凝的患者:1.能防止血栓的形成及发展,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2.治疗手术后或创伤后的静脉血栓形成,并可作心肌梗塞的辅助用药。3.对曾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术后血栓并发症危险者等。 |
细菌性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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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瘙痒性皮疹,过敏反应及皮肤坏死。大量口服甚至出现双侧乳房坏死,微血管病或溶血性贫血以及大范围皮肤坏疽;一次量过大的尤其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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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华法林钠片主要不良反应是出血,最常见为鼻衄、牙龈出血、皮肤瘀斑、血尿、子宫出血、便血、伤口及溃疡处出血等。无测定凝血酶原时间或凝血酶原活性的条件时,切勿随便使用本品,以防过量引起低凝血酶原血症,导致出血。凝血酶原时间超过正常的2.5倍(正常值为12秒)、凝血酶原活性降至正常值的15%以下或出现出血时,应立即停药。严重时可用维生素K口服(4~20mg)或缓慢静注(10~20mg),用药后6小时凝血酶原时间可恢复至安全水平。必要时,也可输入新鲜全血、血浆或凝血酶原复合物。2.有出血倾向病人,如血友病、血小 |
1、治疗期间避免房事。 2、月经期间不宜用药。 3、若储存不当,本品软化或融化,可放入冰箱或冷水中其冷却成形后使用,不影响疗效。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宜触及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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