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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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托吡卡胺 |
八爪金龙、山豆根、蝉蜕、薄荷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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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贵州三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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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133 |
国药准字Z20025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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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咽喉肿痛、声音嘶哑、急性咽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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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儿童使用时,每次喷12下,每日35次,直接喷于咽喉不适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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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的副作用包括口腔不适、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以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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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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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咽喉肿痛、声音嘶哑、急性咽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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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胆碱药,能阻滞乙酰胆碱引起的虹膜括约肌及睫状肌兴奋作用。其0.5%溶液可引起瞳孔散大;1%溶液可引起睫状肌麻痹及瞳孔散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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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2. 避免喷入眼睛;3. 过敏体质儿童慎用;4. 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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