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指导】: 1、急性肝炎,每天1至2安瓿,静脉滴注。慢性肝炎或肝硬化,每天2至4安瓿,静脉滴注。(病情严重者可酌量增加,但根据目前的临床经验,每天不超过20安瓿为宜。) 2、对于其他情况除非医嘱特殊说明,每天用量为至少4安瓿。 3、对于肝昏迷早期或肝昏迷期出现意识模糊状态的患者,应该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在24小时内给予至少8安瓿该药物。 4、在使用前应该用注射用溶液稀释,然后经静脉输入。本品可以和常用的各种注射用溶液混合而不发生任何问题。由于静脉耐受方面的原因,每500毫升溶液中不要溶解超过6安瓿该药物。输入速度最大不要超过每小时5克门冬氨酸鸟氨酸(相当于1安瓿该药物)。如果患者的肝功能已经完全受损,输液速度必须根据患者的个体情况来调整,以免引起恶心和呕吐。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因急、慢性肝病(如各型肝炎、肝硬化,脂肪肝、肝炎后综合症)引发的血氨升高及治疗肝性脑病,如伴发或继发于肝脏解毒功能受损(如肝硬化)的潜在性或发作期肝性脑病,尤其适用于治疗肝昏迷早期或肝昏迷期的意识模糊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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