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指导】: 1.毛状细胞白血病起始剂量:每日300万国际单位,皮下或肌内注射,16至24周。如耐受性差,则应将每日剂量减少到150万国际单位,或将用药次数改为每周2次,也可以同时减少剂量和用药次数。 (1)维持剂量:每次200万国际单位,每周3次皮下或肌内注射。如耐受性差,则将每日剂量减少到150万国际单位,每周3次。 (2)疗程:应用该药大约6个月以后,再由医生决定是否对疗效良好的病人继续用药或是对疗效不佳的病人终止用药。 (3)注:对血小板减少症病人(血小板计数少于50×10/L)或有出血危险的病人,建议皮下注
功能主治:毛细胞白血病,毛细胞性白血病,白血病样网状内皮细胞增生,多毛细胞白血病,慢性髓细胞白血病,慢粒,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丙型病毒性肝炎,丙肝,,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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