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请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2、滴眼时,请勿使容器瓶口触及眼睛。3、不要使用过期的产品,被污染变质的眼药水请不要使用(有悬浮物或变混浊)。4、连续使用本品;两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时,请停止使用并请教眼科医生。5、使用时若出现眼睛充血、发痒、红肿等较严重刺激症状时,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院或药师。6、眼睛剧烈疼痛患者、有眼科用药过敏史患者(如眼充血、发痒、红肿、发红、发疹等)、青光眼患者以及正在接受医生治疗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7、若发现本品对改善眼睛模糊无任何作用时,请终止使用,并咨询医
功能主治:干眼症,眼睛疲劳,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症状和视物模糊(眼分泌物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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