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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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黄连、大黄、黄芩,辅料:蔗糖、糊精。 |
化学名称:[→3)-2-乙酰氨-2-脱氧-β-D-吡喃葡萄糖(1→4)-β-D-吡喃葡萄糖醛酸-(1→]n。化学结构式:略。 分子式:(C14H20NNaO11)n。分子量:重量平均分子量50~12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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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纽兰药业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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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420 |
国药准字J20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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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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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一般1次1滴,一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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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 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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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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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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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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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上以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本品不宜不量、长期服用。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 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2)不要在配戴隐型眼镜时滴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