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上以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本品不宜不量、长期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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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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